优才评估


最新适用的申请资格门槛是符合12个评核准则的其中6个



计划宗旨

旨在吸引高技术人才或优才来港定居,藉以提升香港的竞争力。获批准的申请人无须在来港定居前先获得本地雇主聘任。所有申请人均必须首先符合基本资格的要求


过去计分方法 (2024年10月31日前) 适用

综合计分制
1 年龄
18-39 30
40-44 20
45-50 15
51或以上 0
2 学历/专业资格
博士学位/2个或以上硕士学位 40
硕士学位/2个或以上学士学位 20
学士学位/由国家或国际认可或著名的专业团体颁授,以证实持有人具有极高水平的专门知识或专业技能的专业资格 10
如学士或以上程度的学位是由国际认可的著名院校颁授,可额外获得分数(注1) 30
3 工作经验
不少于10年相当于学位程度或专家水平的工作经验,当中最少5年担任高级职位 40
不少于5年相当于学位程度或专家水平的工作经验,当中最少2年担任高级职位 30
不少于5年相当于学位程度或专家水平的工作经验 15
不少于2年相当于学位程度或专家水平的工作经验 5
如拥有不少于2年相当于学位程度或专家水平的国际工作经验,可额外获取分数(注2) 15
如拥有不少于3年相当于学位程度或专家水平的跨国公司或知名企业的工作经验,如上市公司或位列《福布斯》全球企业2000强、《财富》世界500强和胡润中国500强企业,可额外获取分数 20
4 人才清单(注3)
如符合人才清单内相关专业的规格,可额外获取分数 30
5 语文能力
良好中文及英文的书写及口语能力(中文口语指普通话或粤语) 20
除了具备良好中文或英文的书写及口语能力外(中文口语指普通话或粤语),也能流利应用不少于一种外国语言(包括书写及口语能力) 15
良好中文或英文的书写及口语能力(中文口语指普通话或粤语) 10
6 家庭背景
至少一名直系家庭成员(已婚配偶、父母、兄弟姊妹、子女)是现居于香港的香港永久性居民 5
随行已婚配偶的学历相当于大学学位或以上的水平 5
每名随行的18岁以下未婚及受养的子女得5分,最高可得10分 5
最高245分
您的分数:0

注1:持有由国际认可的著名院校颁授的学士或以上程度学位的申请人,如要获取该额外分数,有关院校须为由Q S、上海交通大学、泰晤士高等教育及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发表的四个全球大学排名表之一的前1 0 0所大学/院校,或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的全国文科大学排行榜的前3 0所学院。入境事务处亦可能就未有列入上述排名表的特定行业著名院校所颁授的资格,咨询相关专家或专业团体的意见。
注2:如要以拥有不少于两年的国际工作经验获取额外分数,有关国际工作经验须为申请人在原居国家/地区以外取得的相当于学位程度或专家水平的工作经验。
注3:如申请人拟循人才清单的得分范畴获取额外分数,必须提供证明文件令香港特区政府信纳其符合人才清单内相关专业的规格。入境处亦可能就个别申请是否符合人才清单内相关专业的规格,咨询相关政府机关/专业团体的意见。

最低及格分数

最新适用的最低及格分数是8 0分*。
*有兴趣申请的人士,应先评估其个人资历是否已达到最低及格分数,才提交申请。最低及格分数可能会不时更改而不作事先通知。

甄选程序

甄选程序会定期进行,为申请人分配名额。在每次甄选程序中,在「综合计分制」下累计得分达到最低及格分数的申请,依总得分排列名次后,得分较高的申请将获提选作进一步评核。入境处处长可就如何根据本计划评核、评分及分配名额徴询「输入优秀人才及专才谘询委员会」的意见。该谘询委员会由香港特区政府行政长官委任的官方及非官方成员组成。谘询委员会将考虑香港的社会经济需要、各申请人所属界别及其他相关因素,向入境处处长建议如何分配每次甄选程序中的名额。达到最低及格分数或得分较高的申请人不一定获分配名额。由于甄选程序需时,除非入境处向有关申请人发出申请被拒絶的通知,否则申请人可视其申请为正在办理中。

获发签证/进入许可

在获批准后,申请人将会根据本计划获发逗留香港的签证/进入许可。

受养人的入境

优秀人才入境计划的申请人,可按香港现行受养人政策,申请携同其配偶及18岁以下未婚及受养的子女来香港,而根据计划获核准人士或正在申请核准之人士,将成为其随同来港的受养人的保证人。获本计划核准人士的受养人的逗留期限一般会与其保证人的逗留期限挂鈎。